秦庭之哭
更新时间:2024-10-11 16:24:50
qín tíng zhī kū

典故出处

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申包胥如秦乞师,……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,七日。秦哀公为之赋《无衣》,九顿首而坐。秦师乃出。”

近义词

包胥之哭

成语资料

成语解释:原指向别国请求救兵。后也指哀求别人救助。
成语举例:我只能用下策,派人向绵竹(刘宇亮)作秦庭之哭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十三章)
常用程度:生僻
感情色彩:褒义词
语法用法:作宾语;比喻乞求别人援救
成语结构:偏正式
产生年代:古代

成语故事

春秋时期,诸侯混战,吴国进攻楚国,楚国大败。楚国大臣申包胥前往秦国求救,秦哀公举棋不定,迟迟不发兵救楚。申包胥“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。”哭了七天七夜,秦哀公深受感动,就答应出兵救援楚国。

字义分解

读音:qín

[qín]

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:朝(zhāo )秦暮楚。秦晋之好。秦楼楚馆(旧时指妓院)。 ◎ 中国朝代名:秦代。秦镜高悬(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。亦称“明镜高悬”)。 ◎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。

读音:tíng

[tíng]

堂阶前的院子:庭院。庭园。庭除(“除”,台阶)。 ◎ 厅堂:庭宇。庭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庭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庭。 ◎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庭。 ◎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
读音:zhī

[zhī]

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 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 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 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 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 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
读音:kū

[kū]

因痛苦或悲哀而流泪发声:哭喊。哭泣。哭诉。哭腔。啼哭。长歌当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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